各党委(党组),市直各单位: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贯通联动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全市各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结合主题教育和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廉政提醒、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提要求、做预防,统筹推进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将廉政教育及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举措,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对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上级“一把手”要对下级“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班子成员要对分管战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倡导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新风,严防“节日腐败”。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一抓到底,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全市各党委(党组)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四风”坚固后墙。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借节日之机违规通过快递、电子红包等方式收送月饼、烟酒、蟹卡蟹券、消费卡等礼品礼金;二是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和实物;三是严禁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四是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五是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杜绝餐饮浪费行为;六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活动;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车辆;八是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九是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十是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政治监督,聚焦“两个维护”,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通过信访举报、媒体监督、政务服务热线等多渠道发现 “四风” 问题。要整合监督力量,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不断提高监督质效、推动监管到位。坚决防治“天价”月饼、蟹卡蟹券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现的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问题线索,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强化警示震慑,做到警钟长鸣。要强化以案促改,紧盯警示教育、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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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绥 芬 河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