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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3年“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纪委监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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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党组),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坚决做到“九个严禁”:

1.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2.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劵、支付凭证或以各类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

3.严禁组织和参与由公款支付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

4.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内部食堂、“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5.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公车封存使用规定;

6.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8.严禁组织和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9.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二、坚持挺纪在前,开展监督检查。各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节前谈话提醒工作。要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为目标,查找并纠正本部门“四风”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请销假、值班值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抵制“四风”,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成立工作专班,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纠治“四风”工作,重点检查工作走过场、拖沓敷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市纪委监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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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来访地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沿河街22号市党政第三办公区西门143室,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编:157399。



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绥 芬 河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