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委发布了《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制定《办法》的重要意义
“三个区分开来”体现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促进全党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的有力举措。新时代新征程,迫切需要细化实化“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三个区分开来”,此后又在许多重要场合予以强调。《办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细化具体情形,明确实施路径,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不敢用、不会用等问题,是我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制度性成果,为将“三个区分开来”真正用起来、落到位提供了清晰指引。
(二)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功能和保障激励作用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干事创业的“鼓槌”。《办法》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守纪律红线、法律底线,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履职行为,有利于推动干部在纪律上“管得住手脚”、事业上“放得开手脚”。
(三)服务保障龙江振兴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我省承担着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的重大使命任务,前进道路上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都迫切需要广大干部具有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的开拓勇气和创新精神。《办法》立足服务保障龙江振兴发展大局,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工作细化规定内容,以制度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发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将不断凝聚推动龙江振兴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办法》的主旨要义
《办法》坚持以激励担当为目标任务,以服务振兴发展为着力方向,以系统推进实施为实现路径,制度化构建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完整链条。
(一)树立导向,旗帜鲜明撑腰鼓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需要我们探索创新”。“三个区分开来”科学把握党的事业发展的艰巨性、复杂性,蕴含着对担当作为、敢抓敢闯的鼓励支持,目的在于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办法》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坚持事业为上、激励担当作为首要原则,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将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纳入“三个区分开来”适用范围,做到最大程度覆盖。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牵头抓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以组织担当激励干部作为。
(二)细化情形,划定政策适用界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遵规守纪,就会拥有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三个区分开来”既鼓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又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办法》针对实践中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政策界限难把握、适用情形难界定等问题,认真考量推进改革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并坚持严的基调,规定了应当不予或者免予追责问责的条件,给干部敢闯敢干吃下“定心丸”。针对干部出以公心但出现决策过失和执行偏差等情况,规定了可视情节予以免责或减责的具体情形,为干部干事创业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三)明确程序,促进制度规范执行。务实可操作的工作程序是具体化、规范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关键。《办法》专章对工作程序作出规定,把组织上主动适用“三个区分开来”和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结合起来,避免出现“不愿用”问题。要求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全面、客观、历史、辩证地看待问题,严格按规定程序作出结论,科学评价干部履职行为。坚持系统观念,明确既要按规定免责减责,也要教育引导干部消除顾虑、轻装上阵,并推动有关单位整改存在问题。注重强化成果运用,要求免责减责后,对符合条件的干部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方面不受影响。同时,对申诉处理、惩诬正名等也作出规定,加强全流程规范,实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工作闭环。
(四)强化保障,压实责任确保实效。只有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工作保障,各项规定要求都有人抓有人管,才能保证“三个区分开来”落地见效。《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加强组织领导,树立鲜明导向,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准确把握政策尺度,既坚决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搞纪法“松绑”,同时避免追责问责简单泛化等问题。
三、狠抓贯彻执行,着力推动《办法》落地见效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切实强化制度执行责任,采取务实有效举措,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制度功效。
(一)增强政治自觉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精神,把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积极主动抓好《办法》落实,理直气壮地保护改革者和实干家,使广大干部在加快推动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中知重负重、敢做敢成。
(二)聚焦敢用善用抓落实。只有在吃透政策上下功夫,在用足政策上想办法,才能充分释放政策效应。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统筹把握事实证据、纪法标准、本人态度,综合考量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按照《办法》要求,区分不同情形,把准政策界限,规范组织实施,对干部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允的评价,该免责减责的大胆免责减责,该追责问责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让干部既感受到纪律约束的“硬度”,也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三)坚持系统推进抓落实。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一盘棋”意识,党委(党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与相关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强化结果运用,对予以免责减责且符合条件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方面要一视同仁,不搞区别对待,免除干部的后顾之忧。要打好免责减责、纠偏正向、惩诬正名的组合拳,增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综合效果,激励广大干部凝心聚力谋发展、抓改革、促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