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得知自己被举报时很不理解,也很委屈。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消除了顾虑,卸下了思想包袱。这对我来说既是信任,也是鼓励。”日前,绥芬河市一名干部接到绥芬河市纪委监委的回访电话时,激动地说。
绥芬河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出台保护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工作办法,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暖心回访等工作机制,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鼓劲,让党员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
据介绍,绥芬河市纪委监委深化容错纠错机制探索运用,研究制定《绥芬河自贸片区激励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免(减)责清单(试行)》,进一步明确在绥芬河自贸试验区决策落实、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重点工作和项目中进行制度创新,出于公心、致力于推动改革、解决问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但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出现失误、偏差等8种情形可以进行容错纠错。通过建立正面清单,进一步激发自贸创新、先行先试的制度效能。绥芬河市纪委监委在综合研判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后果影响等客观要件的基础上,对申报事项开展“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容错”全过程备案监督,推动容错免责从“事后认定”到“事前保护”,鼓励基层干部在改革发展实践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诬告陷害行为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绥芬河市纪委监委在零容忍查处诬告陷害问题的同时,积极完善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建立“信访部门研判—承办部门申请—审理部门复核—委领导审批”的工作闭环,从严筛选澄清对象,客观界定澄清范围,制定澄清方案,推动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同时,加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政策宣传引导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检举权和控告权,从根源上减少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
“开展澄清正名是第一步,帮助澄清对象尽快卸下思想包袱,主动干事创业是关键。”绥芬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绥芬河市纪委监委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始终,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暖心回访,因人施策,确定个性化回访方案,采取面对面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电话回访等方式,跟进了解其思想动态、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帮助解开心结,传递组织温暖。
“改革发展离不开敢担当、善作为的勤廉干部。我们将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奋力争先、担当作为。”绥芬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